买房付款方式有哪些?要注意哪些事项?
  • 转载自: 房天下
  • 时间: 2020-11-07 17:0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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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子的付款方式分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贷款三种方式,至于选择哪种付款方式,要根据自己目前的资金情况或资金安排做选择。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一下关于买房付款方式的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一次性付款

这种方式操作比较简单,即双方签订售房合同一定期限内(通常是一个月左右的时间)付清房款的95%,剩余5%在交房时一次性付清。当然这个购房者可能会得到开发商一定幅度的折扣,但前提是在自己经济状况不错,开发商信誉良好且是现房的情况下,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小编也建议大家最好付全款的90%,以备不测。

不过对期房而言,小编还是不建议一次性付款,因为这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甚至工程“烂尾”(工程因资金不足等原因无法完成交付使用,近几年出现的烂尾楼不在少数),那么你就有可能损失更多的利息,甚至全部打了水漂。

就算有的开发商要求购房人一次性支付100%的房款,最好还是留有一些余款在手中,这样在交房时不至于过于被动,实践中的交付过程或大或小地存在一些问题,留有尾款在手,对于争取开发商积极温和的态度,也是有一定作用的。

二、分期付款

一般是在付清首期房款后随工程进度分若干期付款,直至交房后全部付清,这样对买卖双方都比较公平。不过对基本上以期房预售为主的楼盘,分期付款对购房者比较有利。

购房人交付首期款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契约,房屋交付使用时,交齐全部房款,办理产权过户,不仅可以减轻筹资压力及资金风险,同时也让自己把握主动权,不过分期付款费时费力,也不能享受优惠。

另外,分期付款还有一方面值得特别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也就是说如果产生纠纷,按分期付款的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款项或大部分款项,则不能按司法解释享受最优先的受偿权。

对于尚未付清全部款项或大部分款项的购房者不能享受优先受偿权一事虽无法避免,但小编还是建议交付房屋和支付房款不要同时进行,应该房屋交付在前,现金支付完毕在后,以防造成很多不必要的纠纷,这对自己也是一种保障。

三、贷款

即通常所说的房地产按揭贷款,由银行先行支付房款给房产商,以后购房者按协议逐月向银行支付贷款本息的一种付款方式。

贷款又分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三种方式,不同的方式有不同的贷款利率,购房者可以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总之,买房子是件大事,不仅仅只是一个居住场所,还是有些人用一生积蓄换来的家,对购房付款的注意事项有所了解,将有助于买房过程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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