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知识你必须知道:哪些情况可以退房?
  • 转载自: 房天下
  • 时间: 2020-11-10 09: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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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买了房子,是谁都不愿意自己的房子出了问题被逼选择退房。但是现实是无奈,总会遇到令人失望的开发商。为了维护我们的权益,退房是最好的选择,那么,哪些情况可以退房呢?赶快跟小编来了解一下吧。

哪些情况可以退房?

1、延迟交付房屋

开发商违约的情况包括延期交房、不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的,购房者需注意保留开发商违约证据,向开发商提出解约。

2、开发商缺“证”

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购房者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者交纳的房款。

3、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的合约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者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开发商交付房屋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不合格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的影响购房者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6、房子产权不清楚

开发商在把房屋出售给购房者之前,就将所售房屋抵押,或者在卖给购房者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者查明后,就可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7、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根据相关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8、按揭办理不下来

购房者和开发商在签订合同时.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对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约定。如果是公积金贷款,需要开发商出具相关资料,交由公积金归集部门审核。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显示出不具备公积金贷款条件,购房者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就可以要求退房。

退房来维护购房者的权益是不得已而为之手段,而且在要求退房时,购房者和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十分重要,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凭据,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十分细致和注意。希望小编总结的这些信息能够为你带去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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