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再出售税费不可少 一定要看清标准
  • 转载自: 房天下
  • 时间: 2020-11-10 10: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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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房产交易中很有可能会出现这一类问题那就是继承房产再卖缴纳税费的情况,那么继承房产再卖的税费应该如何缴纳呢?今天我们来简单的介绍下这一方面的知识。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遗嘱继承的定义。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我国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而继承得来的房屋需要涉及的税费有哪些呢?继承房产,法律上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按照现策免收契税,相对简单。遗嘱继承稍显复杂,在遗嘱继承中,被继承人指定的继承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即“外人”。继承人为法定继承人的,按照现策免收契税,故成本上只涉及继承公证的费用和评估的费用,目前继承公证的费用一般按房屋评估价的2%收取。继承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因该种情形在法律上定义为遗赠,性质上还是赠与,故非法定继承人需缴纳3%的契税,且也需办理继承公证,缴纳公证费用和评估费用。

如果想要出售继承来的房屋需要缴纳哪些税费呢?对于出售继承得来的房产,如何征税,根据目前的政策,整理总结如下:

1、普通住宅,满5年

免征营业税,如系家庭唯一一套住宅,免个税,如非家庭唯一一套住宅,1%的个税(全额)或20%的个税(差额);

2、 普通住宅,不满5年

全额5.65%的营业税及附加,1%的个税(全额)或20%的个税(差额);

3、非普通住宅,不满5年

全额5.65%的营业税及附加,2%的个税(全额)或20%的个税(差额);

4、 非普通住宅,满5年

全额5.65%的营业税及附加,如系家庭唯一一套住宅,免个税,如非家庭唯一一套住宅,2%的个税(全额)或20%的个税(差额);

另外,对于继承得来的房产,因官方理解取得成本为零,故对于该部分房产来说,征税时所指称的全额与差额实际等同,即差额亦等于(目前市场评估价-取得成本),与全额相同。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出售继承相关税费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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