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载自: 房天下
- 时间: 2019-01-10 09:19:50
- 49人浏览
遇到房屋拆迁的时候,公摊面积算不算补偿?该如何计算补偿?这是很多拆迁户的疑问,而在生活中,征收方时常在公摊面积上做文章。有位当事人就遇到了这个问题,明明200平方的房子,最终产权调换却只补偿了120平方,一问才知道另外80平被计入公摊面积,80平,这又是另一套房子的面积啊,就这么被“公摊”了。
一、什么是公摊面积?
所谓“公摊面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根据2000年开始实施的《房产测量规范》,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有:
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以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从上面内容就可得知,这意味着,不仅电梯、楼道、门厅,甚至门口警卫室的一部分面积也要由你买单。
其实从1998年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由购房者分摊购买的共有建筑面积,就因不符国际惯例、现有法律法规没有设定上限等问题一直为人诟病。
二、遇到房屋拆迁的时候,公摊面积算不算补偿?该如何计算补偿?
因公摊面积标准不一,管理混乱,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不仅让购房者支付更多的购房款、物业费和取暖费。而且在房屋拆迁实践中,对于公摊面积要不要补偿?能不能置换面积?按什么标准来补偿?等等相关问题都存在很多争议。
接下来,小编从国家法律上看看房屋征收中关于公摊面积的相关规定。根据拆迁法律的规定,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对于公摊面积应当补偿。
另外,根据《物权法》中的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还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中的规定,征地涉及拆迁农民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户的居住问题,切实做到被征地折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因此,不论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还是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选择产权置换时,不能低于拆一还一的原则,不能因此而降低原有的居住面积、降低原有的生活水平。
也就是说,由上述内容可得知,公摊面积也应当参考1:1的还房比例,拆前公摊和安置房公摊应当一致,如有差距,应计算补偿。
以上就是房屋征收关于公摊面积的补偿规定,以及对于房屋征收时公摊面积该不该计算补偿、如何补偿的法律知识科普。在此小编也要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不知道当地如何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根据是否符合拆一还一的原则来具体判断,总之,一套房子得来不易,大家不能掉以轻心,公摊面积也是购房时计入了房价的,因此补偿也不能少。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