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瞎激动!有些赠送面积原本就是你的!
  • 转载自: 房天下
  • 时间: 2018-12-25 09: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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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东西,贪便宜是天经地义的,一件商品原本卖10元,卖15元,但是说送你5元的赠品,很多人就乐滋滋地捧着回家了。其实还是10元卖给了你,这就是商人要做的事,想尽办法从你口袋里捞钱, 买房 亦是如此。下面就给你科普一下关于“ 赠送面积 ”的那些事儿,掌握了就能抵御 开发商 的甜言蜜语,在正确的选择中选到自己喜欢的房子。

一、什么是 赠送面积

“ 赠送面积 ”是指 开发商 利用 商品住宅 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尽量多设计可利用但又不计算或只计算一半面积的居住空间,以提高单位 使用率 ,让 购房 者觉得“物超所值”。通常情况下, 开发商 赠送的面积多是阳台、 飘窗 、露台、错层、 地下室 等。

二、 赠送面积 通常分成2类

1、 开发商 通过钻政策漏洞“偷面积”

常见的比如 飘窗 、 入户花园 等,这种面积算是合法产权,只是有的算一半面积或者不算面积。如果这些部位出现了质量问题, 开发商 理所当然的应履行保修义务。

2、验收后通过搭板非法加建的面积

一般来说,验收后通过搭板非法加建的面积这种是没有算入 不动产权证 的。在实际生活中,常见的比如搭板, 顶层 加建,还有更甚的是 地下室 非法开挖。

三、有些 赠送面积 本身就是 购房 人自己的

在 买房 中,如果你平白无故多了这些 赠送面积 ,是不是就认为自己赚到了?其实啊,这些“ 赠送面积 ”,有的本身就是你应得的, 开发商 如果以此为噱头,建议各位 购房 者一定要嗤之以鼻。

根据住建部2014年7月1日出台的新版《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的规定,半封闭的阳台、没有顶盖且在 房屋 户型 之外的露台、结构 净高 低于2.1米的 飘窗 、结构 净高 低于2.2米的夹层等本来就不计入建筑面积,是 购房 者应该免费获得的使用面积。

根据新版《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中的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 净高 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也就是说,如果 开发商 要赠送的 飘窗 结构 净高 低于2.1米,这种 飘窗 原本就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那么 开发商 的赠送就不成立。

因此在 买房 中,如果你听到“面积”是免费的,又是赠送的,千万选别太激动,因为些都是自己应得的,别瞎激动。不过如果 开发商 送你一个 顶层 的大露台,或者 地下室 的空间,那么你应该是要开心,因为这些区域是 业主 共有的面积,就送你一人。

但是,你开心归开心却不能要,因为 开发商 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因为 开发商 无权将公共部分的面积赠送给私人使用。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总随着2014年7月1日,新版《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出台,监管的越来越规范,未来高赠送的新 楼盘 会越来越少,这样 购房 者的产证权属更清晰,二手交易也不用担心被执法拆加建,容积率和居住密度也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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