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物业交割遇“顽疾”?“药方”在这儿
  • 转载自: 房天下
  • 时间: 2019-01-10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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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交割 是 二手房交易 的重要步骤,但同样也是很复杂的一步,因为它涉及到各项费用的结清,以及诸多信息的核对,而且万一遇见业主欠缴费用的情况,那可真可谓是火上浇油。今天,我们就针对 物业交割 过程中的一些“疑难杂症”,给大家开出“药方”。

一、 原业主欠缴物业费该怎么办?

解决方法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就是在付房款时保留一部分房款当做 物业交割 保证金 ,直到 物业交割 顺利完成,再把这笔钱交付给原业主。若原业主恶意 拖欠物业费 ,你就可以直接用这笔 物业交割 保证金 支付欠缴的物业欠费。

第二种方法就是找 中介 ,鉴于多数二手房都是通过 中介 交易的,因此可以找 中介 先行垫付,然后让 中介 去找原业主追缴物业费,但是这个方法比较理想化,因为可能只有极少数 中介 公司可以做到。

第三种就是依法拒绝缴纳,按照《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规定,“物业发生 产权 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也就是说,只要买卖合同中没有对物业费欠缴的情况作出特殊约定,这笔费用就应当由原业主承担。

二、业主欠缴水电费, 物业公司 有权停水停电?

如果业主欠缴水电费, 物业公司 一般会采取停水停电措施,但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呢?这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

(1)如果供水供电公司委托 物业公司 代收水电费,当业主欠缴水电费时, 物业公司 可以供水供电公司名义采取停水停电措施。

(2)如果供水供电公司未委托 物业公司 代收水电费,那 物业公司 就不能采取停水停电措施。若因停水停电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业主可向 物业公司 要求赔偿。

三、要是物业服务差,业主该如何维权?

物业公司 与业主之间是 物业服务合同 关系,若物业服务差,业主有四种途径可以解决问题。

第一种是直接要求 物业公司 提高服务质量;第二种是向 小区 业主委员会 反映,由 业主委员会 出面与 物业公司 协商或要求更换 物业公司 ;第三种是向当地物业办投诉;第四种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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