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程序?
  • 转载自: 房天下
  • 时间: 2018-12-20 15:49:55
  • 126人浏览

说到不动产,相信大家在生活中也关注过吧,因为 不动产登记 是一个和自身利益有着很大的关系,如果想要知道自己不动产的情况,就必须要知道怎么查询以及办理等等,而且还要知道 不动产登记 程序等等,下面说说江门市 不动产登记 中心? 不动产登记 程序?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江门市 不动产登记 中心

(一)江门市 不动产登记 中心服务窗口

1、江门市蓬江区 堤 西路88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原市 国土资源局 窗口),咨询电话:0750-3871329。

2、江门市江海区江海一路83号市住建大厦 2楼 (原市 房地产 交易大厅),咨询电话:0750-3829857。

(二)江门市 不动产登记 中心新会分中心服务窗口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街道古榕路38号,咨询电话:0750-6297318。

各类 不动产登记 业务的宣传单和填写样表,广大市民、单位可到市 不动产登记 中心和市 不动产登记 中心新会分中心,市 国土资源局 政务网(http://gtj.jiangmen.gov.cn/jmgtj/default.aspx)或通过咨询电话详细咨询办理情况

不动产登记 程序

1、申请登记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申请 不动产登记 的,应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下列事项,一方当事人可申请:

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 产权 利;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权利人姓名,名称等发生变化而申请登记变更的;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生效的文书而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 产权 利的;申请变更登记或异议登记的;不动产灭失或权利人仪弃不动 产权 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2、受理登记

不动产登记 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不动产登记 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记载干 不动产登记 簿时完成登记。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动产登记 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申请登记的不动 产权 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关于江门市 不动产登记 中心, 不动产登记 程序的全部内容就到这里了, 不动产登记 也可以叫做 不动产登记 薄证,证书是可以让权利人持有,如果我们想要知道自己的不动产情况,一定要学会查询,然后在办理 不动产登记 的时候,要了解程序等等,在办理的时候有一些注意事项,大家要清楚。

未点赞

0

转载自:房天下
0

推荐房源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