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载自: 房天下
- 时间: 2020-11-13 14: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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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物业合同到期,当事人没有续约想法的,这一份物业合同到期之后,自动失效。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合同。更多关于物业合同到期怎么终止的相关知识,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物业合同到期怎么终止
如果物业合同到期,当事人没有续约想法的,这一份物业合同到期之后,自动失效。除此之外,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解除合同。
二、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到期怎么解除
双方协商按照规定解除即可。
1、国务院《 物业管理 条例》中规定,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共同决定选聘和解聘 物业服务企业 ; 业主委员会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 物业服务企业 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 。
2、业主、业主大会选聘 物业服务企业 之前,建设单位选聘 物业服务企业 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 物业服务企业 。
3、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 业主委员会 与 物业服务企业 签订的 物业服务合同 生效的,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终止。
三、物业合同期满续签合同有什么要求
1、按照《业主大会规程》成立业主大会。
2、由业主大会按照《 物业管理 条例》解聘、选聘 物业服务企业 。
3、按照《 物业管理 条例》第十条同一个 物业管理 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 房地产 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职责。
4、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 业主委员会 或者更换 业主委员会 成员;
(4)选聘和解聘 物业服务企业 ;
(5)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6)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7)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 物业管理 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5)项和第(6)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 业主委员会 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 业主委员会 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情况是顺延,直到 业主委员会 新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 止。
小编温馨提示: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解除合同等多种方式终止合同。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物业合同到期怎么终止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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