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须知:买房要付的“四金”有哪些?
  • 转载自: 房天下
  • 时间: 2018-07-03 09: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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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 者在 买房 子的时候,经常会被要求缴纳各种费用,尤其是对于没有经验的 购房 者来说,更是不了解到底需要交哪些费用的。一般情况下, 购房 者在 买房 的时候只需要交“四金”就可以了,那么 买房 要付的“四金”你知道吗?快来跟小编了解一下吧。

1、 定金

定金 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又称 保证金 。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 定金 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 定金 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 定金 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 定金 ;收受 定金 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 定金 。

2、订金

订金是在 购房 者与 开发商 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通常的做法是在约定所 选房 号、面积、房屋单价及总价款后,约定一个期限,买方需在此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

买方支付订金即取得了在此期限内的 优先购买权 。一般情况下,视作预付款。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预付款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没有得到履行的情况下,不管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受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3、 认筹金

“ 认筹金 ”就是 购房 者表现出 买房 的诚意,这个诚意需要通过缴纳“ 认筹金 ”来体现。在缴纳“ 认筹金 ”后, 购房 者可以获得房屋的 优先购买权 ,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 楼盘 正式 开盘 销售时,“ 认筹金 ”的 购房 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 选房 ,选中房屋后与 开发商 签订正式的 房屋买卖合同 。

如果 购房 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 开发商 将把“ 认筹金 ”如数退还给 购房 者。但是“ 认筹金 ”的实质作用是 开发商 在 开盘 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期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 开发商 的燃眉之急。

4、诚意金

诚意金即又称 意向金 。在 中介 与 买房 和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多有体现, 购房 者缴纳小额金额,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此“金”缴纳后可直接抵作房款使用。诚意金应该交付的金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购房 者在缴纳诚意金时,应该特别注意书面协议的表述及收据公章是否完好,并对于无 预售 证 楼盘 提前收取诚意金给予警惕。如果 楼盘 存在一直无法取得 预售 证或者烂尾的风险,房企资金链断裂,可能会遇到钱无法退回的尴尬境地。

以上关于 定金 、订金、 认筹金 、诚意金等“四金”的知识内容大家都清楚了么。在房屋实际交易中,“四金”中唯有 定金 是不会退款的,而其它“三金”均是可以退款的。希望小编总结的这些知识能够为您带去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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