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 转载自: 房天下
  • 时间: 2020-11-06 1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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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一个需要经历漫长的等待和办理各项手续的过程。而时间一长,难免会出现各类票据、合同丢失的情况。那么,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丢失了该怎么办?今天小编就来给您支招,希望可以帮到您!

一、购房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购房发票是购房者购房的重要凭证之一,购房者在办理产权证、落户或提取公积金时,都必须要出示购房发票。另外,如果将来要出售这套房子,也需要用到购房发票。

1、首付款发票

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首付款发票,则可不必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不会影响购房者以后办理产权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

2、全款发票

如果购房者丢失的是全款发票,那就需要向发票开具方申请,让其出具说明,明确发票开具方、发票取得方、金额、发票编码等信息,或者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让开发商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印章,最后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但是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不可以重复开具发票。

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买方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当发现购房合同丢失了之后必须找到开发商进行补办,这是唯一途径,否则就办不了证。

购房者买房都是分阶段的,购房合同丢失后想要补办也要分阶段进行。在不同的阶段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分为以下这三种:

1、未做预售登记前

如果是在做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将合同丢失的话,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支付一份合同的工本费即可。

2、已做完预售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前

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购房合同,那么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的消息,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到做预售登记的机关处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并做预售登记。

3、已做完预售登记,已办理银行按揭之后

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并办理完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购房合同,除了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了新的合同,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了变化,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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