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签完字后被收走?哪些情况下要求退房
  • 转载自: 房天下
  • 时间: 2020-11-06 16: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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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首次买房子的人来说,大家应该都会清晰的记得我们签合同的一些场景。当我们辛苦紧张一天签完所有的合同本数,待我们离开时,却都被留在了售楼处。这一直都是很多的购房者不解的问题,也是大家担心的事情。那么,购房合同签完字后被收走?哪些情况下要求退房?

购房合同签完字后被收走?

1、购房合同要等银行按揭下来,房管局备案出来的合同才有效,按揭下来一周左右就会通知你可以领购房合同了。只要五证齐全,大家可以放心等待就好。

2、“五证”指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哪些情况下要求退房?

1、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房屋

房子的质量安全问题是非常重要的,如果说房屋主体的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话,业主的生命安全就会受到威胁。所以说,如果房屋主体经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

2、超过合同约定时间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

购房合同中会对开发商为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期限作出约定,由于新房办理房产证,都是开发商一手操办。若办证迟延,一般根据合同约定期限或法定期限一年以上,仍然不能办证的,购房者可选择退房。

3、被开发商拿去做二次抵押的房屋

房子被开发商拿去做二次抵押的这种情况在新房比较少见,但是也有案例。有的开发商在施工期间缺少资金,将一部分已经建好的房子拿去银行作抵押。拿到贷款后,又将这部分房子卖给了购房者,而购房者并不清楚房子已被抵押过一次。

4、开发商没经购房者同意变更设计的房屋

开发商如果在与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又擅自变更小区或户型、楼栋等规划、设计的,或者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购房者所购房屋的户型、面积、朝向等发生变化的,开发商应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主要讲述的购房合同签完字后被收走,以及哪些情况下要求退房的全部内容,对于这些情况的发生,其实也都是正常的事。我们自己签完合同后,有的开发商公章的地方,有的售楼处是需要拿到总部去盖章,有的贷款的时候也是需要合同,所以大家不要着急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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