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单遗失证明(收据)
- 转载自: 房天下
- 时间: 2015-10-19 1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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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将 房屋 押金收据丢失。 房屋 地址为:石磊巷 小区 3-3-504,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14年6月15日至2015年 6 月15日止。押金为 壹仟 元整。现已合同期满。
1.房东已退还我押金 壹仟 元整;
2.此收据证明我已收到 房屋 押金;
3.原押金单作废,不得再作为退款依据。
收款人签字:
收款日期: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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