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怎么进行?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 转载自: 房天下
  • 时间: 2020-11-06 16: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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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再买房屋的时候,以为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可能就是签订合同就可以了,但其实并不是那么简单的,签合同有时候需要进行公证,现在我们就来说一说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怎么进行?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怎么进行

(一)概念

"房产买卖"这一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房产买卖概念,通常包括房产预售房产买卖(狭义)和房产转让。房产预售是指建筑期房产的买卖,也就是房地产经营单位出售其将来建成的房产。而狭义的房产买卖,则是专指房地产经营单位出售其已建成的房产。房产转让是指房产权人将其购买的房产再次出卖。本节先讲述房产买卖合同公证,而房产预售合同公证;房产转让合同公证另安排在其他节讲述;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可以保证买卖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基础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完善合同条款,保障(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等房屋管理法规的贯彻执行,预防、减少房屋买卖纠纷,维护房产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制止欺诈、强迫或高价倒卖房或以卖房为名变相买卖土地等违法行为发生,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

房屋买卖是一种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房屋所有人将其所有的房屋交给买方所有,并接受约定的房价款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买卖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与买方就买卖房屋及支付价款的有关事宜所达成的协议。房屋买卖合同是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重要法律行为,世界各国都规定,它是要式法律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大陆法系各国还规定要采用公证形式。我国也不例外,房屋买卖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关于外国人私有房屋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办理外国人所有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或转移、变更登记和委托手续的证件、文书,须经公证"。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手续"。辽宁、上海、河南、深圳、广州等地的法规、规章中也规定,城市私有房屋买卖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后方为有效。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

1、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中,出卖人的房屋所有权因出卖而消灭,买受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因买受而发生。

2、房屋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法律上处于平等地位,不允许任何一方有限制和强迫对方的行为。

二、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产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房屋买卖公证费用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房屋买卖公证费用会按照一定的梯度进行收取,具体的收取梯度如下。房屋在5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0.3%的比例来进行费用的收取,如果房屋按0.3%的费用来收取仍不足200元的,则直接按200元的价格来收取公证费用;当房屋价值在50万元到500万之间时,超出50万的部分按0.25%的价格来进行公证费用的收取;房屋装修设计价值超出500万但低于1000万的部分,公证费用按0.2%来收取;房屋价值超出1000万但低于2000万的部分,按0.15%的比例来收取公证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怎么进行,以及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的相关问题介绍,希望大家可以在平时多了解相关方面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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