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中 你真的了解优先购买权吗?

二手房交易中 你真的了解优先购买权吗?

转载自: 房天下 | 2020-11-06 15:52:01 | 818人浏览

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如果没有经过优先购买权所有人的同意,那么签订的房屋合同是无效的。因此,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购房者一定不能忽略了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但是大多数购房者并不知道房屋优先权究竟是什么?今天就由小编来给大家讲解一下!

1、房屋优先购买权含义是什么?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该房屋的权利。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由法律直接规定。

2、具有房屋优先购买权的人有哪些?

承租人

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是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因此房屋所有权人出售出租房屋,应该提前通知承租人。

房屋共有人

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是有优先购买权的。因此房屋所有权人出售共有房屋,必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原产权单位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租用权,原售房单位已撤销的,当地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权、租用权。

3、怎么认定房屋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才能行使。那么其中“同等条件”指的是什么呢?通常情况下包括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交房时间、亲属关系等各种因素。如果在其中一项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优先购买权都是无法执行的。

下边来举个例子:老李有一套正在出租的房子想要出售,小王愿意出300万购买这套房子,由于租户有优先购买权,老李去征求租户小刘的意见,但是小刘只愿意出280万购买这套房,老王最后就把房子卖给了小王。在这个案例中就是不满足“同等条件”中的“总价款”这一款项,因此租户小刘就没有办法行使自己的优先购买权。

4、共有人和承租人谁更有优先权?

同等条件的情况下,如果产权共有人和承租人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房屋共有人将会优先于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

5、遇到优先购买权时如何处理?

其中“优先”主要指时间上的优先,一般情况下优先时间规定为3个月。在同等条件下,只有在承租人和共有人都放弃购买之后(须让卖方出具证明材料),才可以将房屋出售给他人,这种情况下交易双方才能进行合法的房产交易。

关于房屋优先购买权,很多购房者可能都不太了解。小编在这里需要提醒购房者,如果遇到那些别人有优先购买权的房子,但房屋交易没有经过优先购买权所有人的同意,此时的房屋合同很有可能是无效的!因此,在购房的时候,一定要谨慎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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