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还贷”可能涉及三个法律问题,哪些情况不适合提前还贷?
今年以来,很多年轻人扎堆提前还房贷,导致银行一度出现办理排队严重的现象,但是这其中就有很多人只是跟风办理,自己并没有考虑周全。那么“ 提前还贷 ”可能涉及哪些法律问题?哪些情况不适合 提前还贷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 提前还贷 ”可能涉及三个法律问题
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提前还贷 ”可能涉及下述三个法律问题:
1、 房贷利率 调整是否属于法律上情势变更?
判断 房贷利率 调整是否属于法律上情势变更?首先, 购房 人与贷款银行之间的合同属于借款合同, 房贷利率 在一定范围内的调整波动并不会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继续履行合同不会造成显失公平的情况。其次, 按揭贷款 通常持续时间较长,除 固定利率 外,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预见未来 调控 贷款利率 的可能性。此外,民法典也明确将 商业 风险排除在情势变更之外,所以在 商业 活动中,未达到异常变动程度的 供求关系 变化、价格涨跌等而产生的损失不适用情势变更。
2、 提前还款 违约吗?需支付银行 违约金 吗?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规定,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 提前还贷 的违约责任条款,那么 提前还贷 则不构成违约,也无需支付 违约金 。如果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 提前还贷 为违约行为,约定了一定比例的 违约金 ,且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借款人 提前还款 则可能构成违约,需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支付 违约金 。
提前还款 会不会构成违约需看贷款合同的具体约定。由于 提前还贷 可能增加银行的人力成本,减少银行预期利息收入,对银行的资金运营产生影响,很多银行在住房 按揭贷款 合同中将 提前还贷 约定为违约。对于 违约金 的收取方式也因银行而异,有的银行将利息作为 违约金 。
所以,老李想提前还房贷,除了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打打算盘外,还要明确自己手中合同的具体内容。
3、如合同中没约定,双方协商未果,银行仍拒绝提前偿还房贷,想起诉的话应如何提出诉请呢?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可见,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未对提前偿还贷款的情况进行约定,也未能协商一致,那么在不损害银行利益的情况下,银行不能拒绝 提前还贷 。 贷款人 有权到法院起诉银行接受其 提前还款 ,如果银行举证证明提前履行行为增加了费用,那么银行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主张由 贷款人 负担此项费用。
哪些情况不适合 提前还贷 ?
一、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享受7折到8.5折的利率优惠。由于已享受较低折扣的利率优惠,目前又处于 降息 通道中。若央行在年内无 降息 动作,即使明年1月1日按照最新利率执行,利息也只会比前期更低。
二、 等额本金还款 期已过1/3的 购房 者。由于等额本金是将贷款额总额平分成本金,根据所剩本金计算还款利息。也就是说,这种还款方式越到后期,所剩的本金越少,因此所产生的利息也越少。在这种情况下,当还款期超过1/3时,借款人已还了将近一半的利息,后期所还的更多是本金,利息高低对还款额影响不大。
三、 等额本息还款 已到中期的 购房 者。 等额本息还款 把 按揭贷款 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每个月中。其中每月 贷款利息 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也就是说,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到了还款中期,已经偿还了大部分的利息,因此 提前还贷 意义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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