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擅自转租、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承租房屋的;
(二) 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三) 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四) 无正当理由经出租人催告仍拖欠租金累计达六个月以上的;
(五) 其他严重损害出租人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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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09:57:14
2023-04-14 14: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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