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二手房 原业主欠的物业费怎么办?
  • 转载自: 房天下
  • 时间: 2020-11-10 09: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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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买到手的二手房,还没住两天,物业就来敲门要物业费,明明是原房主欠的物业费,难道要新房主“背黑锅”?其实面对原业主欠的物业费你可分情况来选择交或者不交。

情况一、买房时,留了物业交割保证金

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应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应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直到买卖双方物业交割顺利完成,买方才把这笔钱交付给卖方。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物业欠费,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方承担物业欠费经济损失的风险。

另外,在合同中写清楚,过户前卖家要结清所有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等。可以要求中介陪同进行三方物业交割,并签订《物业结清确认书》。

情况二、没留物业保证金

第一步、找中介

如果房屋是通过中介交易的,可以先行找中介垫付,让中介去找原房主追缴物业费,但是只要极少数中介公司可以做到,能不能找回还要看你找的是否是靠谱中介。

第二步、依法拒绝缴纳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当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因此,对于这部分费用的,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没有约定,应当由原业主承担。

因此,如果您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遇到原业主欠的物业费,而物业向您征收的情况,一定要依法拒绝。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如今的二手房交易当中,买卖双方往往会涉及很多费用的交割。为避免业主拖欠物业费,建议购房者在买房前就可以从三个方面来防范出现此类情况:

1、签订合同时,明确物业欠费的责任和义务;

2、请经纪人陪同进行三方物业交割并签订《物业交割单》即《物业结清确认书》;

3、付房款时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

另外,需要购房者注意,如买卖双方约好买方替原房主承当此前的物业费,那么,对于前业主拖欠的物业费,您应该自行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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