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转载自: 房天下
- 时间: 2022-05-06 13: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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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当中,通常我们都知道 小区 业主会和物业签订合同,从而来保障双方的利益。那么什么是物业前期合同?今天,小编就整理了相关的知识,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什么是物业前期合同?
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是指物业建设单位与 物业服务企业 就前期 物业管理 阶段双方的权利义务所达成的协议,是 物业服务企业 被授权开展 物业管理 服务的依据。《 物业管理 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 物业服务企业 之前,建设单位选聘 物业服务企业 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的当事人不仅涉及到建设单位与 物业服务企业 ,也涉及到业主。
在实践中,物业的销售及业主入住是持续的过程。这个阶段要求2/3以上投票权的业主投票形成业主大会决定是不现实的,而这个阶段的 物业管理 服务又是必需的。因此,为了避免在业主大会选聘 物业服务企业 之前出现 物业管理 的真空,明确前期 物业管理 服务的责任主体,规范前期 物业管理 活动,《 物业管理 条例》明确地规定前期 物业管理 服务由建设单位选聘 物业服务企业 。
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如何解除?
前期 物业管理 阶段,一般来说也就是现在的 物业管理 企业是 开发商 指定的,如果是这样你可以根据《 物业管理 条例》第26条: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可以约定期限;
但是,期限未满、 业主委员会 与 物业管理 企业签订的 物业服务合同 生效的,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终止。
业主可以自行寻找 物业管理 公司,当业主与寻找到 物业管理 企业签定 物业管理 合同后,同现在的 物业管理 公司所有关系自动终止.也就是说业主可以不理睬现在的 物业公司 而自行确定。如果现在没有成立 业主委员会 ,也没有关系,根据《 物业管理 条例》第十条规定:同一个 物业管理 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 房地产 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 。
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职责。也就是说当 小区 没有成立 业主委员会 时,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职责.当业主找到合适 物业公司 时只要 小区 2/3以上业主同新的 物业管理 企业签定 物业管理 合同,那么与现在的 物业管理 企业合约关系自动解除。
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吗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以及 业主委员会 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 物业服务合同 ,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建设单位依法与 物业服务企业 签订的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是在特定条件下,为维护业主利益和物业区域正常秩序而为。业主本人虽未签约,但从维护业主集体利益的角度出发,仍应受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的效力约束。
(三)但是,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是有必须前提条件的,即前期物业合同必须要“依法订立”才对业主具有约束力。是故,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不仅要订立,而且还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形式,才能约束业主。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什么是物业前期合同的相关知识,前期 物业服务合同 的当事人不仅涉及到建设单位与 物业服务企业 ,也涉及到业主,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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