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出资给父母买房需要获得配偶同意吗?房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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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1-11 11: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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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子女出资给 父母买房 需要获得配偶同意吗?

子女出资给 父母买房 不一定需要获得配偶同意。

1、如果是理由夫妻共同财产才需要获得同意,这是由于男女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共同的处置权。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2021.01.01生效)

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 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

(3)知识 产权 的;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利用个人财产购买,不需要获得配偶的同意。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 婚前财产 ;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 赠与 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出资给 父母买房 的房子归谁?

房 产权 属,原则上,以登记为准。登记为父母的,即为父母的房产。子女的出资,在法律上视为借款或 赠与 。父母与子女,在法律上,完全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房产登记在父母的名下,该房产在法律上就是父母的房产;而子女的出资,如果有证据可以证明的,在法律上可以认定为借款;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的,则在法律上视为 赠与 。

如果子女出资给 父母买房 后,房子给父母居住,但是 房产证 上的名字是出资人自己的名字,这种情况下,不存在遗产继承问题。父母去世后,房子仍然是出资的子女所有的。

子女可以自己名义为父母购买 房屋 ,但若房款是夫妻共同财产、且在实施购买行为之前,并没有与配偶协商、或者是协商了配偶并不同意购买,那么此种情形下配偶有向实施购买行为的一方提出获得赔偿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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